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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月劣药的认定标准(劣药)

导读 摘要 今天小编宋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劣药的认定标准,劣药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...
摘要 今天小编宋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劣药的认定标准,劣药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

今天小编宋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劣药的认定标准,劣药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假药是指:(一)药品所含成份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品标准不符合的;(二)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;(三)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;(四)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;(五)变质不能药用的;(六)被污染不能药用的。

2、  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为劣药:(一)药品成份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;(二)超过有效期的;(三)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。

3、  此外,第三十七条还规定,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。

4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品名、规格、生产企业、批准文号、产品批号、主要成份、适应症、用法、用量、禁忌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。

5、  第五十一条、五十二条规定,生产销售假药、劣药的,没收假、劣药和违法所得,处以罚款,并可以责令该单位停产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;对危害人民健康的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6、  消费者了解上述规定后,在购买药品或者接受治疗时,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就可依法讨回公道。

7、  (赵德华 黄华忠)  《中国质量万里行》  〔1998年 第02期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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